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佚名 · Chapter 483 of 1524

四七九 吏部为知照嵇璜等罚俸事致稽察房移会(附黏单)

传硕公版书

四七九 吏部为知照嵇璜等罚俸事致稽察房移会(附黏单)

四七九 吏部为知照嵇璜等罚俸事致稽察房移会(附黏单)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三年二月十一日题,本月十三日奉旨:嵇璜着罚俸六个月,王锺健着罚俸三个月,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一纸。

右移会稽察房。

附 吏部题遵议所进书籍错误之总裁嵇璜等分别罚俸本

议得:

内阁抄出大学士 公阿桂等奏称,查四库全书处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覆校分校错至二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荟要》总校张能照等校阅书籍颇多,前经奏明,亦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在案。查乾隆四十二年九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办外,自十月至十二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散片各二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一次,臣等详加查核,除校阅《宗泽集》及校阅《杨继盛集》之总裁 尚书嵇璜、侍郎董诰、覆校官中书田尹衡、宋镕、分校官中书吴俊、李楘,业经奉旨交部,毋庸再议核办外,此外总裁嵇璜尚有记过八次,总校张能照记过八次,已在三次以上;覆校官博士刘光第记过三次,中书张虎拜、汪师曾各记过二次,分校官检讨王锺健记过八次,中书范鏊、鲍之锺、李楘各记过二次,应请旨交部分别察议。等因。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钦此。抄出到部。

应将记过三次以上之总裁 工部尚书嵇璜照例罚俸半年;总校官 翰林院庶吉士张能照,覆校官 太常寺博士刘光第、内阁中书张虎拜、汪师曾,分校官 翰林院检讨王锺健、内阁中书范鏊、鲍之锺、李楘,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刘光第有记录三次,张虎拜、李楘俱有纪录一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均应注于纪录,合计抵销。(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 You read 四七九 吏部为知照嵇璜等罚俸事致稽察房移会(附黏单)

Don't lose your spot.

Free account remembers where you stopped across all 12,000 books. Pro unlocks pinyin on every line, modern Mandarin translations, AI rewrites, audio read-along, and the workbook — for $2.50/month, billed annually.